根据教育学院学前教育系《学前教育专业学生业余练琴要求》,针对不同年级学生,每周练琴时长分别有不同的要求,具体如下:
1.大一学生的必修课程,《钢琴与弹唱》需要练琴时长为6课时/周、《乐理与声乐》需要练琴时长为2课时/周。
2.大二学生的必修课程,《钢琴与弹唱》需要练琴时长为6课时/周、《乐理与声乐》需要练琴时长为2课时/周。
3.大三学生的选修课程,《幼儿园实用音乐》需要练琴时长为4课时/周。
4.全校其他专业学生,公选课《儿歌即兴弹唱》(名称待定)需要练琴时长为2课时/周,选修课“钢琴弹唱”,需要练琴时长为4课时/周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