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各位教师在课前应进实验室认真备课,写好教案、讲稿。
二、任课教师应提早10分钟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课前的准备工作,认真负责实验的全过程。
三、教师在审阅学生测量数据后,应该在原始数据记录单上签字或盖章。批改由本人签字或盖章的实验报告。实验报告上应有适当的批语和批阅日期。
四、教师应及时批阅实验报告并将成绩上网。迟交报告可酌情扣分。
五、每个学生的实验成绩必须记录在成绩单上,学期结束时交实验室保存,对于缺席学生,该实验总成绩为零分,缺交实验报告的同学该部分成绩为零分,其成绩按预习和操作分两部分之和给定。
六、教师不得任意批准学生请假。为学生补课应该在课余时间。为安全考虑,补课期间教师不能离开实验室。
七、教师应在规定上课时间内指导学生进行实验操作、数据处理及撰写实验报告,不能提前下课。
八、教师不允许任意调课和请人代课。如确需调课,需在教学管理系统填写调课申请,待批准后才可以调课。
九、任课教师有责任努力提高每个实验的教学质量,有义务参加中心的课程建设、实验室建设等各项工作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