仪器设备保管、维护、使用制度

发布者:发布时间:2026-04-27浏览次数:18

一、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对所管仪器设备负有全部责任。

二、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日常维护工作,根据仪器设备的不同性质与要求,做好防尘、防潮、等预防工作。加强安全意识,切实做好防盗、防火、防电、防水工作。各实验项目责任人应定时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、保养,定期检查,确保完好率。发现失灵、损坏等情况应该及时修理,对需要维修的仪器,若技术力量无法承担,可向学校提出修理申请,经学校相关部门核算后方可落实承修单位。

三、对精密仪器设备安排专人管理,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,以确保其精度和性能。

四、要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功能,提高使用率。建立使用记录。

五、不得任意拆改仪器设备。因教学、科研、需要特殊改装的,应请示实验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进行。

六、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在办理调出、退休等离岗手续前,必须办理仪器设备清点交接手续。

七、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借出实验中心外,经实验中心批准后借出的仪器,要限期归还。仪器设备借出时,必须严格履行借用手续,指定保管员负责办理,设专册登记。仪器设备出借过程中出现损坏、丢失情况等,借用单位或个人必须负责修复或赔偿。

八、所有低值易耗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,领用时应严格履行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