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唱教室使用管理规定

时间:2019-09-02浏览:795设置


为加强合唱教室的安全管理,提高设备使用率,保障教学工作顺利进行,特作如下规定:

一、使用合唱教室及设备,必须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进行操作,爱护教室内设备,非正常操作,造成设备损坏的,必须按规定赔偿,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
二、使用合唱教室及设备前,要认真检查室内设备是否完好无损,如有损坏须及时上报,以便及时维修,追究责任。

三、合唱教室的相关设备应轻拿轻放,注意爱护,不得损坏,使用后应放在指定位置。

四、合唱教室设备的日常维护须由专业人士操作,未经管理人员同意,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、拆卸、安装、调换或借出合唱教室内设备。

五、在课程表安排之外使用合唱教室,须填写申请表,经批准方可使用

六、合唱教室内严禁携带食物,饮料进入,并自觉维护室内卫生干净整洁。

七、合唱教室内严禁吸烟,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内,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。

八、合唱教室内严禁追逐嬉闹,禁止进行与专业学习无关的活动。

九、合唱教室使用完毕后,关闭设备总电源,同时各类设备要放回原位,清理室内卫生,关闭电灯和门窗后方可离开。

十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,注意安全用电,做好防火、防盗工作。

十一、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,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,情节严重者,给予处分。

十二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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